推介表彰2014—2015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活动正式启动

2014-04-03

    为增强项目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树立新的投资价值观念,促进企业投资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好地发挥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中国投资协会自2006年创办了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推介表彰服务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的推介表彰活动是2009年12月,经国务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保留的全国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2012年4月,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布的《中央国家机关等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名录》中推介表彰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活动仍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保留的项目。
  2012—2013年度推介表彰活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在省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和部分地方投资协会以及有关企业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圆满落下帷幕,共有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锦州25-1南油气田区域开发等78个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
  中国投资协会组织开展的2014—2015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的推介表彰活动将从2014年4月份开始正式启动。
  2014—2015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的推介表彰活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定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过程中,继续坚持以结构调整、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发挥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在投资领域中的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突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的导向性作用,修订后的《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审定标准》在必要条件增加了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3月17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的项目。为体现对国家优质投资项目评价内容的综合性,修订后的《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审定标准》在优先条件重点强调了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应是自主创新(含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及综合效益(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水平较高的项目。
  2014—2015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将设立“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特别奖”和“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表彰活动由中国投资协会举办,在此期间将编辑出版《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纪念册》并举办“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成就展”。获奖项目将通过中国投资协会及相关官方网站、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全国性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此次推介表彰活动的程序按照申报、推介、核实、审查、公示、审定、核准、表彰、宣传、推广等十个步骤进行。
  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申报推介阶段:2014年4月至9月
   (二)审查核准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
   (三)表彰宣传阶段:2015年1月至6月
   
    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的推介由各省、市、自治区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投资促进局或投资协会,全国性的行业协会,投资机构、中央企业、企业集团以及我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申报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的单位可向上述具有推介资格的单位或部门申请推介。对符合推介条件的投资项目由推介单位或部门在《国家优质投资项目申报表》上签署推介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中国投资协会推介表彰办公室。
  详情请登录中国投资协会网站(网址:www.iac.org.cn),查阅《关于开展推介表彰2014—2015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活动的通知》(中投协字[2014]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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