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场化模式组建永定河流域治理投资公司

2017-07-26

转自:水利部网站

 

    实施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领域率先突破的重大标志性工程。根据《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为创新和完善永定河流域协同治理机制,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指导意见,明确由京、津、冀、晋四省市人民政府和战略投资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永定河流域治理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流域投资公司”),负责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的总体实施和投融资运作。流域投资公司成立后,将通过强化区域合作、推行市场化运作和创新投融资模式等方式,探索以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流域治理一体化,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两手发力,提高投资效益与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区域协同、互惠共赢的组建原则。京、津、冀、晋四省市和有关方面按照公平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整合各自资源和优势,共同组建、运行、管理流域投资公司,建立以公司为平台的新型流域治理政府间协作关系,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打造统一、规范、高效的投融资平台,由统一的投资主体统筹推进永定河流域治理开发与生态修复,科学安排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节奏,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治理协同有序推进,坚持目标同向、措施一体,实现流域整体治理效果最大化。

  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提高企业运营能力。流域投资公司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化方式组织实施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统筹管理国家和沿线各省市政府用于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财政性资金,受托经营管理流域内有关工程和资产,以及区域内相关水资源、土地、生态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流域投资公司将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政府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深度开展银企合作,构建可行的商业模式和融资模式,推动实现流域治理与生态修复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源资产化、资本证券化,提高企业持续运营能力。

  三是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实现资金平衡。流域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京、津、冀、晋四省市人民政府和中交集团按照一定比例出资。《总体方案》初步测算项目资本金比例约40%,剩余60%资金由流域投资公司通过寻求金融机构支持、共同成立投资基金等方式筹措解决。在运营模式上,考虑《总体方案》项目的准公益性特点,可通过政策保障,采用“一地一策”模式,实现资金平衡:一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保持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可对河道管理范围及毗邻地区的水域和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允许流域投资公司分享相关沿线土地的升值收益。二是资源配置优先倾斜。同等条件下,永定河流域范围内的特色小镇建设、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旅游、休闲体育产业开发等优先由流域投资公司负责实施。流域治理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项目同等政策。三是稳定单一来源采购模式。京、津、冀、晋四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与流域投资公司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合同,购买永定河流域治理与生态修复服务,流域投资公司相应获取合理收益,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政府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促进实现项目良性运行。四是拓展项目供水、林业资源开发等经营性收益。根据流域治理特点,流域投资公司可加强综合经营开发,实施区域供水、林业资源开发、碳汇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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